日前,郸城县土产公司多名职工实名举报原郸城县供销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心经理现郸城县再生资源公司法人李森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土产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1年土产公司大部分土地资产被卖,供销社承诺的职工三金没有兑现分文,导致职工多次上访。2016年6月,公司职工代表到访省信访局,得知土产公司职工反映的问题都已结案并告知以后不再受理,致使全体职工权益至今无法得到落实,其罪魁祸首皆因李森的保护伞安瑞丰(李森大舅哥)、背后暗箱操作所致。
李森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2002年郸城县供销社下文让李森担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心的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以集体的名义独霸了土产公司烟花爆竹集体业务,同时以2万元租赁一千平米的合同、霸占投资百万元新建市场作为经营场地、销毁每年16万元的管理费合同、原本应归土产公司集体所有的十多万元集体收益,被李森全部侵吞。
二、2005年,时任郸城县供销社开发中心经理安瑞丰继续倒卖土产公司原职工伙房所占地块时,再次引起职工上访。职工代表向郸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提出诉求,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追回所有已被公司部门领导倒卖的国有资产,并为职工解决三金问题。后经时任供销社主任陈德灵、柴建振等领导班子同意,把下余的三处(包括烟花爆竹经营场地)资产归还给土产公司。
在全体职工要求下,重新选举土产公司法人。公司职工孙玉林经过民选,并通过供销社领导班子两年多的考查认定,在民选的基础上准备任命公司法人。李森得知后,串通县供销社个别领导要求分家。后郸城县供销社有关领导在不考查、不分割债权债务的前提下,下发【2009】25号文,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李森担当郸城县再生资源公司经理。
(上图为政府下文归还土产公司资产:包括烟花爆竹经营场地)
三、李森以【2009】25号文为借口,不让土产公司开展辛苦考查三年的再生资源加工项目,而且利用职务之便,2010年抢夺土产公司铁道北家属院1200平方米的危房改造业务,勾结开发商,后来把房改变开发。
(李森利用职务之便,抢夺土产公司家属院1200平米的内部房改业务)
四、2012年李森勾结开发商,和河南省郸城县三益建工程有限公司罗建伟在土产公司土地上签订房改协议。
(上图为签订的房屋改造协议)
(因危房急需改造,李森私自扣押集体土地使用证,全体职工上书时任县长)
五、李森把土产公司1200平方米的危房改造面积虚报为5600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从中大肆套取国家专项棚改资金。
(虚报改造面积,套取国家资金)
六、2013年李森在未通过公司领导同意,以及未召开全体职工的大会的情况下,擅自把职工住房和自建房强行给偷扒掉。并拒绝赔偿在郸城县人民政府工作组监督下签订的补偿合同内容,偷扒房子之后于2013年12月变更土产公司5084.5平米的综合土地。
(原本土产公司5084.5平方米土地、再变成再生资源公司之后仅剩余4381.8平方米)
(李森串通开发商偷扒职工房屋)
(糊弄职工签订房屋改造合同后,至今不兑现职工房屋)
(借土产公司内部房改虚报棚户区)
七、2002年土产公司投资新建的两层办公楼不让职工知情、李森不给任何说法,后借其大舅哥安瑞丰在两违办主任的工作便利,(倒卖土产公司资产之后,安瑞丰摇身一变当上两违办主任)把非法建筑的土地的整套手续合法化。并把孙玉林任法人期间的土产公司的整处综合用地变成了住宅用地,土地转让金不知去向、拒绝缴纳职工三金。
(利用安瑞丰的关系,违规办理手续,土地出让金不知去向)
(疏通私人关系,改变土地性质,该缴纳土地出让金不知去向)
- 在看到公司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时任公司法人孙玉林依法进行维权。因为维权触犯了时任供销社主任段廷信的利益,孙玉林遭到打击报复,2015年孙玉林被捕入狱。段廷信以此为借口,不交接不谈话、给李森的表弟张先林下文让其夜晚到家中直接争夺经理并讨要公章。
2015年12月,郸城县纪委查实了李森虚报棚户区的违法事实,但在权钱的背后交易下,纪委仅对李森做了一个小小的警告处分,与孙玉林的为8家房改的处罚有着天壤之别。
(纪委查明李森上报的房屋改造面积不符,仅给予警告处分。)
九、2015年4月22日,在土产公司职工代表的强烈要求下,经主管县长张得锋签批,政府为李森侵吞土产公司土地资产一事在县国土局举行公开听证会。为了不让听证会顺利进行,李森勾结开发商,动用黑社会几十人,提前围攻国土局,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吓跑前来听证的职工;同时串通国土局有关领导,让开发商刘辉(现在监狱)的老婆张霞冒充职工和土产公司代表对庭,捣乱听证会场。听证会后又冒充信访工作人,把参与听证的土产公司职工骗出国土局,在国土局门外打伤土产公司听证代表,并把土产公司听证资料、钱物抢劫一空,致使听证会至今无果,打人抢劫者仅以行政拘留五日而简单处罚。
(勾结开发商捣乱听证会,导致资料被抢职工受伤)
十、随着事件的屡次发生,土产公司职工多次向国土部门反映李森勾结段廷信涉黑、涉土的问题,2015年4月郸城国土局包庇供销社主任段廷信和李森,侵吞土地的事实真相,在包庇、不尊重事实、虚构造假的情况下,下发了【2015】66号虚假文书。
十一、段廷信包庇李森、开发商,归案伏法,2017年,由倪大银接任供销社主任,对原法人孙玉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不顾职工生死,把职工争取的土产公司唯一的门市部果品店、56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全部私自处置给租房的一个外人(附处置资产备案表),然后又给李森的表弟张先林下文任命其为土产公司经理,诬陷土产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为由、到省城某媒体故作公示,让李森的表弟张先林谋取法人位置,用以阻止土产公司职工的依法维权。
(供销社倪大银独断专行、私自处置土产公司果品店拆迁补偿款给外人)
(在营业执照尚存的情况下,私自登报声明遗失)
(在营业执照公章至今完好的情况下声明遗失,让其表弟张先林谋权篡位)
在郸城县供销社的专权下,土产公司数千万资产被安瑞丰变卖,职工三金分文未交,致使职工老无所养,老无所依。李森、张先林兄弟二人联手掌管着土产公司下余资产的大权,使土产公司失去了自主;现任供销社主任周鼎对他们言听计从。李森即使成为了失信老赖照样稳坐法人之位,不管职工死活。
张先林家开饭店30年,因李森和张先林的亲戚关系,供销社欠其巨额饭费。后用土产公司东仓库土地作抵押35万元用作其饭费,随后他以50万元的的价格卖给了文玉食品厂。此30万元饭费,供销社主任陈德灵在任时账已结清。段廷信在任时又整理出70多万元的新账,导致外欠账越还越多,因此他就盯上了土产公司下属资产不放松。他们二人联手把整个土产公司搞得人仰马翻、正常工作无法开展。当时供销社下发的25号文严重违反了公司法第175、176条之规定,是李森侵吞土产公司土地资产的借口,现已经形成后果、给土产公司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职工代表维权多年无结果。
综上:由于李森在大舅哥安瑞丰的包庇下,致使土产公司千万资产流失,职工维权保留的道北土地,也让李森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即将流失,李森在房屋改造过程中,虚构事实、虚报改造面积的行为,套取国家房改资金,涉嫌诈骗,应依法处置。
在此,举报人强烈要求郸城县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上述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郸城县土产公司一片蓝天,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人供稿)
本文记录来者诉求,读者反映事项不代表本台立场。
评论列表(4条)
郸城县供销社独断专行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变相为专治,不经领导班子考查任命流氓李森做法人给广大职工干部带来了重重灾难,应该依法纠正。土产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自负盈亏,供销社无权支配下属企业的财产;在任命法人方面应该多听取老职工干部的意见发扬民主;李森抛妻弃子霸占人妻、违法违规的事实具在,现任主任周鼎置法律、事实于不顾继续用失信老赖做法人的行为应该依法严惩,还土产公司公道!
希望上级领导重视依法严惩,罪犯
@1056:郸城出现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尊重事实证据,依法处理,还广大职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