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讯(特约记者:胡松柏)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执法力度,推动落实电动车交通安全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电动车(电动非机动车、两轮、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电动车辆驾驶人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措施主要是向政府报告辖区电动车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政府落实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充分发挥农村牧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在交通出行高峰时段开展集中劝导活动。高频次深入电动车违法及事故多发地点周边道路、集镇、社区(村)、学校、企业等地,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城区围绕电动车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道路,突出午间、夜间等电动车违法较多时段,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频加密巡逻管控和查处力度。农村牧区实行一个乡镇一个乡镇的整治,一条路一条路的攻坚,最大限度将警力向路面倾斜,抽调机关警力组建不少于5支执法队伍,每月逢“5”、周六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格执法查纠。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精准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提醒家长、学生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每周对学生戴盔率进行排查、抽查,推动将学生头盔佩戴率纳入学校评优考核。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车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集中学习、联合劝导活动,规范行业交通安全管理。推行驾校报考驾驶证学员和学法减分驾驶人参与文明交通劝导体验教育活动,将参加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纳入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教育范围,参加劝导活动时间计入驾驶人培训学时,为完成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学员出具体验教育证明,存入驾驶人档案;学法减分的驾驶人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每一小时减一分。切实形成全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