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与打击犯罪的,是国家授予行政与司法部门履行与实施的权力,而不是个人私权力,让公职人员双重标准与选择性执法,以此对人民群众吃拿卡要,不如意就打击报复,把法律当作从中获取利益的工具!
不论每部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不管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并有监督举报的权力和义务。
然而有一些职能部门公职人员,总是以自己的权力行政,有时还超越中央权限非法行政审批,一法两用,一国两法,在对群众提出监督反映问题,不依法调查与核实进行处置和整改,反而对反映监督人进行行政权力性调查与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打击报复。不解决反映问题,解决维护国家法律的人,像这样的局势,人民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会怎样?未来的中国可想而知,会是人民心中拥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吗?所以我建议加强司法与行政的教育与整顿,在用人制度上要从有道德有责任担当的同志选举和提拔,否则我国社会稳定与人民脱贫致富就是一句空话!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每年在逐渐上升,其中判决不公的案件也被查出很多,在扫黑除恶与法律建全的制度上,打架斗殴明显减少,但因诉讼与信访无法解决的纠纷与矛盾,造成不满情绪对报复社会的刑事案已逐年剧增,原因仅是行政与司法的公职人员不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在个人权力的威逼下,通过利益输送与人际关系寻求得平安和稳定,导致司法腐败与胡乱,公职人员有法不依,利用职权为民办事,中央颁布的法律法规成为摆设,弄得只有权钱交易,钱到事了的局面!
为此,望中央国家政府领导重视,安居乐业只是个人需求,真正的安基乐业才是人民群众共同的需要,所以只有司法公正与实施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才能让社会稳定,人民才会共同享受安定的基础与幸福的和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