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法官调解促和谐

鲁山县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法官调解促和谐

       央媒头条河南平顶山消息:(编辑:马文忠   尹伟)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争议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了定纷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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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贾某两人是邻居,前后而居,因土地界线问题两家素有积怨。今年4月,贾某发现门前(张某家后墙)处堆放了一些洋灰砖,感觉占用了自己家的地方,便想将这些砖搬走,在搬的过程中被张某看到,张某便上前进行阻止,两人随之发生了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贾某手中洋灰砖掉落,致使张某左胳膊受伤,血流不止,后张某家人将其送入医院进行了治疗。经过四天治疗,张某在出院后,认为是因为贾某的过错才导致了自己受伤住院,便向贾某讨要医疗费及其他损失,但贾某拒不赔偿,张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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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闫刚刚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本案是因邻里矛盾未得到有效处理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不妥善处理,很可能会再次引发矛盾。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双方关系,闫刚刚先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稳定双方情绪,防止冲突进一步升级,同时联合当事人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和司法所,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闫刚刚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耐心听取双方“诉苦水”,适时给双方平怨气,明法理、重情理、讲道理,并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劝慰邻里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多一些理解和宽容。

经过调解,闫刚刚和村委会、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协商出了调解方案:贾某家以后再建房时,需按照村里的规划建房,而张某则不再追究经济赔偿。双方对此调解方案均表示认可,并于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法治之光照亮希望,正义之秤平衡心灵。张良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                           (通讯员:刘晓璐 耿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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